很多寫作的人應該都會有點怪癖吧!
有些人喜歡在很黑暗的房間裡,只在桌面上開一盞檯燈,伏案書寫。
有些人喜歡開著很大聲的交響音樂,沈浸在震撼的聲音中,發想思考。
有些人則是喜歡脫光光,夏天開冷氣,冬天開暖氣,讓自己在原始的狀態下振筆疾書。
當我聽到那些怪癖的時候,就會覺得自己的寫作習慣,其實還算好吧!
每次在寫劇本的時候,我不太喜歡照著分場的順序來,常常打開電腦以後,亂跳著寫。
這跟我寫小說的習慣截然不同,在寫小說時,總是乖乖地一章一章完成,看著字數在電腦螢幕上累積著,心裡就有很大的成就感。
劇本呢!我都會選擇自己最有感覺的那一場開始寫,如何下一些比較有深度的對白,如何安排一些比較有創意的場景,不亦樂乎!
但是遇上了自己只能呆在電腦前面,一副呆滯而沒有靈感的時候,看著自己寫出的東西,怎麼看都覺得很痛苦很受傷,覺得自己實在沒有才華時,最好的方法,就是關掉電腦,離開房間。
還好目前居住的地方有廚房有客廳,我還可以到處晃晃,再不行的話,就出門去走走。
可是遇上了截稿日期相近時,這樣又不太好,因為一出走通常就是一整天,浪費了一天的工作時數,雖然獲得短暫的快樂,卻負載著滿滿的愧疚啊!
好不容易寫完了一集劇本時,我最愛看著自己的對白,開始演了起來。
因為學習配音的關係,總是喜歡演演自己的劇本,用不同的聲音交談對話著,有時候我老弟在隔壁房間還以為我在房間裡看電影咧!
怪癖啊!怪癖!
但是這些寫作怪癖,我個人覺得還算正常,比起那位喜歡裸體寫做的仁兄,應該算是好多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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